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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自由精神为艺术创作手段 不等于现代艺术
作者:    来源:文汇报    日期:2009-05-18


张旭《肚痛帖》</DIV>

书法不等于现代艺术</STRONG>

书法虽然是具有现代艺术精神的,但它也不等于就是现代艺术。现代艺术提倡纯粹的独立视觉表现形式,它可以忽略题材或内容的介入。而书法创作既不能离开所书写的文字内容,也不能打破文字规范本身对它的束缚。书法是伴随中国文字延续下来的独特的文字造型的表现形式,书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只有书写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如它离开了文字,书法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有些纯粹追求形式而标榜的一些所谓“现代书法”,实际上已和书法毫无关系。它们可能已拓展成艺术范畴里的新品种,那是另外一种视觉造型形式了。

在从古到今的历代书法家中,几乎没有纯粹的职业书法家。“书法家”只不过是文人骚客或官宦达人体现其文字表现技能特长的最后称谓。书法是他们交流思想、记录才情、互通信息的一种载体,是古人实用而又不可缺少的工具。就是这样一种工具,当赋予了作者个人的情感世界后,在不经意间却成就了一种伟大的艺术门类。所以,书法是发自作者自身心灵感悟的艺术,是中国文人思想和灵魂的体现,这也是书法家区别于“写字匠”的原因。

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类信息的交往和留存进入一个无笔时代将变成可能,所有文字也都可能被键盘所替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要把书法艺术真正高质量地传承下去,就要端正我们现有的认识。学习书法,临帖勤练是掌握书法技巧的最基本方法,是用不着多谈的基本常识。但仅仅是多临多练,是培养不出书法家的,真正的书法也不是练字练出来的。

个别书画专家设计“风格”或把个人风格注册成商标

当下一些书法创作中,有极个别学而不化的所谓的书画专家,自身对书法创造的本质认识不够或认识与实践脱节,为了创造风格而设计“风格”或把个人风格注册成商标,对书法内涵、书法表现、书法情感及其代表的文化精神和诉求没有独到的见地。这些都反映了某些书法家学养的欠缺。这些练出来的书法,只是些技巧的卖弄,是构不成书法艺术的,更谈不上书法的境界,其意趣也就等于零。书法是一种体现作者文化素养、知识面貌和情感世界的综合艺术,而缺乏情感的书法会导致某些学养疏浅的人“就字论字”,对中国书法这一高端文化形式的传承是极其不利的。书法艺术,作者的天分、悟性、学养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其人格思想的写照,是理性与感觉、学养与技巧的统一。

艺术创造是不可重复再现的。激情、活力、创造力是现代艺术精神的魅力。而这种魅力与生俱来的。书法通过变化无穷而笔墨是和谐的点线抒写,展现了创作者个人的思想和情感,并把它们变成了有灵魂和情绪的文字。这种情感的艺术创造来自于中国文化的长期熏陶。所以,书法家在训练书写技巧的同时,更要从自己的内心世界去感悟和理解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内涵和艺术修养,创造出真正优秀的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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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书法,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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