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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意与表现之间——刘永顺的现代书法
作者:吴味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2-05-23

书法走向现代(主义)就是书法如何破除传统书法的写意主义本质限定而走向现代艺术的表现主义(包括抽象主义,它是表现主义的极致)。尽管传统书法写意主义也存在艺术主体精神的表现,但这种表现必须服从“汉字书写”的本质限定,而不是服从表现自身的需要,所以“写意主义”对于艺术主体精神的表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表现主义是对艺术主体精神的极端化高扬,它导致对艺术客体的不同程度的否定,书法走向表现主义,必然首先表现为对汉字客体的否定,而汉字一旦被否定,“汉字—书写”的本质限定将不复存在,传统书法“汉字—书写”的“点画—结体—章法”的形式统一体,就被“点线(面)—结构—空间”的现代艺术形式主义所取代。作为形式主义的现代书法其目的在于主体精神的表达,而不在于汉字文意的表达;方法论是绘画意义上的形式语言及其与主体精神联系的理性分析,就象康定斯基的点线面的精神分析一样,而不是传统的习惯性书写及其情感的自然流露。所以,现代书法可以说就是对传统书法本质规范的颠覆,正是这种颠覆,使现代书法成为一种批判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批判针对的正是传统书法所寄寓的传统文化精神。

刘永顺的现代书法属于“少字数”,作品有明显的将传统书法“汉字—书写”的“点画—结体—章法”转化为现代艺术形式主义的“点线—结构—空间”的倾向,重在追求点画的速度、力度和笔墨韵味,以及结体、章法的大开大合,在狂草规范的基调下有着某些对汉字的夸张、变形、扭曲以及对整体结构和空间形式的考虑,具有明显的个性特点,呈现出一定的主体精神的张力,具有一定的现代艺术的表现性。但由于作品依然保留传统书法“汉字—书写”的本质特征,“点画—结体—章法”的传统规范依然很大程度上存在(主要是狂草),作品中的汉字仍然是作为文字意义上的汉字,而不是作为点线意义上的汉字,以至于作品还保留相当程度的写意性(许多作品留有明显的狂草美学意味),而使作品的表现性受到一定的局限。刘永顺的现代书法实际上处在写意与表现之间。

认识传统书法文化精神的局限,激发反叛性的主体自由精神,突破传统书法“汉字—书写”的本质限定,将汉字及其点画作为艺术语言的元素,借鉴现代艺术的表现性、结构性、符号性、抽象性等丰富多彩的语言形式,确立形式语言的精神分析方法论,创造与书法有上下文关系的、个性化的表现主义艺术语言形式(包括抽象艺术),深刻地表达自己对于传统书法文化精神的批判性思考(主体精神),或许是刘永顺的现代书法进一步超越的突破口。

关键字:刘永顺,现代,书法,写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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