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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维钊的歪扁书
作者:    来源:美术报    日期:2009-06-13

2、衡文引用的上述《梦溪笔谈》之文(亦即李庶民所引者),实为其辨证“歪扁”当作“竵扁”的最主要论据。殊不知宋人所见到的《梦溪笔谈》版本,自有作“竵匾”、“■匾”两个系统的,如宋江少虞编的《皇朝事实类苑》,宋佚名编的《锦绣万花谷》等,所引录或者转述的同文皆作“■匾”。尤值一提的是,《皇朝事实类苑》引用的《梦溪笔谈》,或许是目前为止最与沈括此书的北宋原本相契符的。据胡道静先生在《梦溪笔谈校证》《引言》中的说法:现在所能见到的各种《梦溪笔谈》版本,所祖述的都是同一个本子,即刻于南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的扬州州学本,“但是,《梦溪笔谈》从乾道刊本的祖本起,就已经有许多舛误”,其中的一些讹误,由于其他文献的帮助,得以校正,而有些讹误,则在“现传各本,都是这样错误着的,可见承误已久。今所见各本,皆有优劣,难执一本为定。北宋最初的刻本虽不可见,但《诗话总龟》、《皇朝事实类苑》等书引用的,还是乾道以前的本子,颇多可以纠正今本的错误”。

《皇朝事实类苑》也称《宋朝事实类苑》,它在编成后曾于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出版过一个麻沙书坊的刻本,现在通行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排印本即源于这个本子。在上海古籍版的《出版说明》中,编校者这样说道:“《事实类苑》中引用的有些书,现在虽然还有传本,但江少虞所据者均为当时版本,而且又是照录原文,不加删节,同现在流传的本子,文字常有出入……可以用来校正脱讹之处甚多。”

编校者还特举司马光的《涑水纪闻》一书为例,称现在流传的本子,并非全书,近人夏敬观在校订该书时,曾以宋刻本朱熹的《五朝、三朝名人言行录》所引的数十条参校,不仅文字方面胜于通行各本,且有八条为今本所无,而“这八条即全见于《事实类苑》,两书文字也几乎完全相同”。由此可见,关于徐铉所擅“竵匾”书抑或“■匾”书的记载,今本《梦溪笔谈》的文字未必确然可靠,根据校勘学“异文从古”的原则,《事实类苑》所引的“■匾”之“■”可能恰恰是沈书的正字。要不然,沈括明言徐铉的行笔“至于曲折处亦当中,无有偏侧处,乃笔锋直下不倒侧”,其他宋人著作,如孔平仲《谈苑》卷四、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十三、董史《皇宋书录》卷中所引《挥麈录》等也均同此说,宋翟耆年《籀史》至谓“铉篆迹殊绝,晚年作■匾篆,毎笔墨迹当画中,非用笔极正不能尔”(衡文亦将此称作“中锋用笔法”),似这样以用笔端正著称的书体,如不是因为文献刻写的讹误并且以讹传讹,恐怕不会至于要无端用一个“竵”(歪)字来命名吧(与李庶民一样,前人也偶有持“篆书以长为正,扁则不正,故称歪扁”之类的说法强为解释的,但终究有欠圆通)。

3、古人创造书体,往往假托圣贤,这本来不足深论。但当时之人对于书体的命名,却总离不开虫鱼草木,这一点正与吾国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文化渊源相契合。试翻宋罗愿的《尔雅翼》,其卷三十引《字源》云:“庖牺氏获景龙,作龙书;炎帝因嘉禾,作穗书;苍颉变古文写鸟迹,作鸟迹篆;少昊作鸾凤书,取似古文;髙阳作科斗书。”古人喜用动物之名以命书体,由此已见一斑。倘若更加搜罗,则可举出:蚊脚、蚋脚、鹄头、隼尾、龙篆、龙爪篆、龙虎篆、虎篆、虎爪篆、虎爪书、狼书、蛇龙文、蛇草书、麒麟书、麒麟阵、鼠书、牛书、兔书、马书、羊书、猴书、犬书、豕书、鱼书、鱼篆、蜾匾篆、■扁篆、蜗篆、蜾篆、螺书、龟篆……等等。汉许慎《说文解字》《叙》即列“虫书”一大类,段玉裁注又拉上“新莽六体”书中的“鸟虫书”。今人刻印称鸟虫篆者甚多。明人顾璘总结说:“古者书法之兴,皆取象山虫鱼草木之类。”这话可谓知言。

先民于动物是有深层情结的。不说图腾,只上溯《周易》十翼之一《说卦传》即以八动物拟八卦:“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又曰:“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鼈,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古人对生命的自然之象甚为敬畏,又喜好之,以上命名,极为自然,即使古代君王,见“君”与许多牲畜连类排比在一起,也未见有禁止者。明乎此,才有可能知道,《说文》■、竵明显分为二字,而对于古籍中“■扁”“竵扁”二名的混用,自古至今诸多文字音韵训诂专家为何竟无一人出来辨正。

早于徐铉者,如文字学经典《玉篇》的作者、南北朝吴人顾野王,其仕途由梁入陈,史称其兼通虫篆奇字,又擅丹青,顾为博贯经史之大儒,亦好虫篆。

举例至此,对于■和篆之可以一起构词,想来读者诸君已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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