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评论 > 学术观点 > 吕澎:什么是我们讨论当代艺术史的基础?
吕澎:什么是我们讨论当代艺术史的基础?
作者:吕澎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0-12-02

如果艺术仍然存在着曾经被无数次念叨的本质的话,那么,这个本质就是人类对内在性的共同认可,艺术本身的普适性特征决定了艺术标准的普适性。曾经的民族艺术的标准建立在断开的文明区域内,使得标准只有通过理解或权力收编才能够被真正认可。可是,在一个即将进入彻底的全球化时代,民族标准显然已经随着时间而进入博物馆,民族本身已经不能生产像过去那样的民族产品,不断衍生出来的所谓“民族产品”事实上是对历史和有限物质资源仅供阶段性消费的民族传统的劣质象征。

“还原”这个词汇的确有本质主义的嫌疑。大多数新历史学家不相信任何意义的还原。可是,倘若历史学家事先告诉他的读者:我写的历史与历史事实没有关系,与历史情景没有关系,读者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事实上,作为文字(有时辅之以图像)完成的历史著作本身已经决定了历史现场的不可能还原。历史学家所做的“还原”是对已经存在的资料正确地提出问题,他会通过这些问题来提示或者调动读者的知识经验,通过字词之间的关系恢复一种情境感受。应该说,对历史问题具有情境与想象力的陈述,就是历史“还原”。

历史写作中要注意的“合法性”问题在实际的情况中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不是说一个事实不是“合法”的就是“非法”的。我们尤其要关注的是变化、转型过程中的现象。我们会发现,许多新思想与新现象往往是处在局部的“合法”地位上。在行动自由的范围内(尽管没有出版和展览,但是没有被查禁,以至在小范围内传播和产生影响,例如手抄本和复印件),在局部的空间、城市和地区,在不是主流的出版物上,在一次地方城市的展览上,在重要城市的一个咖啡角落,一个小型展览上,被人带出边境后公开地在国外出版与展览,被购买,被销售,如此等等。因此,考察一个现象的合法性问题,需要我们充分地引入时间和空间的文献。就正如我们研究“星星”一样,尽管“星星”展览一开始被查禁,可是,这不是问题的全部,短时间地在美术展览馆展出,事实上受到官员的有限度(时间与空间)的认可,都是“非法”与“合法性”的细节,如果我们抛弃了这些细节,我们就看不到历史,而只会读到似是而非的语句。对转折时期的历史写作,安排高密度的时间和空间文献,是让读者进入到历史情境中——历史还原——的有效方法之一。

历史写作的真实性表现在:一旦你的写作被出版和阅读,一旦你的写作构成了专业范围的影响力并为一般读者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视觉,你的历史就具有真实性。人们反对单一写作的可靠性,可是,人们习惯于对即定出版物的崇拜,在缺乏任何充分的同类历史写作出版的情况下,人们大致会接受已经成为事实的历史写作。倘若是就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给予传记性的描述,这样的现象与文学的虚构真的有根本的不同吗?

对于历史写作来说,修辞不是一张包装事实的皮,修辞就是事实,是融有作者观点与立场的事实。语气、句子的安排、定语和短语的长短以及标点符号,都是事实。当写到傅抱石为老画家不断争取物质条件而拐弯抹角地向政府提出请求时,当写到潘天寿在特殊的政治环境中试图坚持他的经典立场时,我们所用的所有修辞都是事实。反过来说,历史事实就是修辞,是有历史感的人笔下的修辞。

艺术史家应该研究历史,历史学家不妨可以研究艺术史(或者文学史)。

根本地讲,没有历史,只有具体的问题。

生命有限,所以我们只能够知道问题,而不知道历史。

宏观史与微观史是永远不可相互替代的,它们只能相互补充。

历史学家通常同意说他们对自己熟悉的文明领域里的课题的研究有置身于过去的感受,可是,对于完全不同的文明和文化课题来说,会感到异常的陌生。但是,对当代问题的研究呢?比如一个中国人研究法国的当代课题呢?

历史学家真的是一个旁观者吗,尤其是研究当代课题的历史学家?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旁观者自然有决然选择与判断资料的独立性,可是,从正在发生的事件中迅速离开以便成为一个清醒的旁观者也可能使自己成为不道德的人,这样的结果很容易背离历史学家的崇高本能——责任。

历史问题的产生并不必然来自公共话语,不必然来自史学界长期讨论的话题,卓越的历史问题也许经常来自偶然的一闪念,或者半睡半醒时的一个模模糊糊的意象。

人性可以引导我们在对历史情境进行描述的时候使用何种修辞。

教授历史的工具有书本,然而,示范写作和让学生跟着写作,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这一点多少类似德里达的“写作就是思想”的意思。所以也可以说,教授历史就是教授思想。

历史写作一开始就有其自己的出发点,论证的真正方法是陈述而不是证明。争取历史地位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争取陈述。

意识形态语境的重要性完全不止于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意识形态本身可以能动地创造着社会生活(通常是以政治生活体现出来)。这个特征能够说明,一旦意识形态形成,并具备形成它的政治基础,它将主动的影响着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从1942年的整风运动到上个世纪90年代,社会现实以不同的方式(包括含有时间因素的节奏)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意识形态语境的特殊性显然要与政治语境和社会语境区分开来,尽管我们经常发现这三者之间相互关联。

在专制集权的国家里,思想语境很容易与意识形态语境重合。

在历史写作中,对思想语境与政治语境的分析如何可以避开道德判断?德性上的因素如果可以与思想语境分开来谈,那么,动机本身的道德性是否可以成为分析历史问题的要素?这带来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存在着一种叫“道德语境”的东西吗?

“德性”可能被不同的人随便翻译和理解,通常,人们用目的论的方法来考察德性的合法性。

历史观念与意识形态的根本差异不在于它们对待政治与权力的看法有什么不同,而在于是否受政治与权力的操控。

意识形态的恐怖不在于直接的强制,而是说,当人们不同意某种言行时却又不得不同意和默认,他们清楚,倘若没有这样的同意与默认,他们有可能将遭受意识形态后面的力量施加的灭顶之灾。

研究艺术家的文本时,充分考察其思想与意识形态语境是极其重要的方法,艺术家的直觉也许与思想和艺术实践有关,却与文本不一定有必然的关联。

与其考察艺术家的艺术思想的内在含义,不如考察其产生的原因和环境。真正的情况是,以文本方式体现出来的思想必须从产生这种文本的环境(思想语境与意识形态语境)中考察。艺术史家赞同历史上任何一位艺术家的思想的行为都破坏了他作为历史学家的职业规范。

要警惕历史概念——其实是大量单词——的连续性使用,任何历史的单词都是有语境的,如果不能用更为具体的词句表述一种历史现象或者案例时,就必须将旧词复杂的上下文交代清楚。无视“能指”与“所指”漫天漂浮的人,就无法澄清历史的天空。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吕澎,艺术史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