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业界资讯 > 范曾诉郭庆祥及文汇报侵权案研讨会全场实录
范曾诉郭庆祥及文汇报侵权案研讨会全场实录
作者:    来源:新浪收藏    日期:2011-06-24

杨立新:我先说大家提的问题,我是对这个案件由这样的看法,如果判郭庆祥侵权,《文汇报》一定是侵权,《文汇报》不侵权,郭庆祥一定是不侵权。

富敏荣::现在一审判决郭庆祥侵权,《文汇报》不侵权,我们纠结在这里。

杨立新:原则上判决书没有给你确定责任你上诉没有必要,这是对的,你可以提出上诉理由事实认定是不对的,我要让你把事实给我纠正过来的,完全有上诉的理由。

我最后按照议程安排最后发一个言,这部分不是会议总结,我就说说我的想法。

我觉得我们今天的讨论对这个案件看法是出奇的一致,这个案件确确实实不构成侵权,不管搞法律、搞艺术、搞民法、搞宪法、搞新闻法的大家都认为是不侵权。就说明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法院判决要是正确的话,我们在座所有人都是笨蛋,我们所有人是正确,法院是笨蛋。这里提出一个问题来,我想说这个发言要有一个题目的话,法官在协调学术批评与名誉权纠纷中的职责,我就想说这个题目。

第一点,法官职责应该维护正义。因为我在法院呆了18年,做了18年的法官,原来我们法院没有服装之前什么都没有,心里有一杆秤在心理。后来我们有了服装,尽管服装跟工商没有区别,也有帽子上面有国徽,当时非常重要的徽章有一个天平,这个天平说的什么呢?中国法院也是要讲公平,要讲正义的。我们看到最典型法典上一个女神拿着一个天平,眼睛还是蒙着,我就讲天平,我不看任何人,我就讲公平。法官最基本的职责就是维护这样一个公平,这样就涉及到在我们现在学术批评和名誉权纠纷当中,也是要有一个公正正义。如果这个公平正义要是倾斜了,社会就没有公正了,法官就是管正义,这种纠纷涉及到正义的问题,必须维护正义。

第二点,学术批评与名誉权纠纷之间发生冲突是普通存在的一个问题。法官在这里头维护正义的时候,要有一个基本的底线,刚才其实很多人都提到了。我想这个底线这些年也是特别注重这个方面,范曾这个案件里头,法院放的着眼点放的是错误的,判决书里面说范曾才能平平、逞能等等这些不是诽谤也不是侮辱,说的就是一种评论,把这一部分当成侵权,这是不对的。反过来我觉得流水线作画这个问题比较大,如果说假如评论家写文章的被告,他要说的这些事情没有事实根据的时候,这个构成侵权。范曾本来没有流水线,你说人家流水线,差不多说我们等于写文章人说你是抄袭是一样的,那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但是他没有去说这个问题是侵权,法官没有说这个问题是侵权,我觉得法官着眼点是不对的。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我们在学术批评和荣誉侵权的问题上,它的底线在哪儿?就是评论的时候只要不涉及到人格尊严就不是侵权,如果说事实问题的时候,这个东西只要不是失实,我们说它基本真实,只要不是失实就不是侵权。比如说现在让原告履行,原告证明你不是流水线,这是一个事实没有办法证明,我怎么证明呢?但是反过来被告说你是流水线,这是一个积极的事情,这是可以证明的。范曾说我不是流水线让我证明我证明不了,但是分过来被告这一方流水线拿出证据来,证据有照片或者网上的文章,应该是有证据的。这一点两个底线都是清楚的。

第三点,我们在协调学术批评说那是一个底线,我们协调侵权和名誉权纠纷标准,分为一般标准和特殊因素。这里面特殊因素包括各位谈到比如说公众人物之类的,如果普通人和普通人发生争议,涉及到学术批评,涉及到名誉权冲突和保护的时候,这时候用的一般标准,就是刚才那个底线。如果说这个人是公众人物,这时候是加码,在一般标准还提高一些,再狠一点才能构成侵权,一般人和公众人物有区别的。你说范曾不是公众人物吗?好像没有办法否认他是公众人物,无论知名度还是社会影响,都说明他是一个公众人物,包括我现在用茶杯还是范曾题的和谐。我们拿这个判断标准去判断的时候,拿一般标准都不构成侵权,何况是公众人物更不是侵权。在这个案件区分学术批评和名誉侵权的问题,一点都不难,不是一个难题。今天所有人最好我们都不是笨蛋,我们大家多出一致性结论,这个一致性结论被告没有侵权,也得出一致的结论《文汇报》也没有侵权。所以说在判决书认定他还有一定过错不是事实。大家也提到这个判决书写的,让我想到《让子弹飞》中葛优的一段话,比较恶心的一个判决,但是我不敢这么说,是写的不太好一个判决。这个判决书相当于我们70年代的水平,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这个判决书就是这么些出来的,这个判决书水平比较低。我们说接触法院判决比较多,当然有这种情况,有的时候是腐败的判决,不能说法院都腐败,这个我不赞成。比如说有关人士就这么判,法官就是故意判出很多破绽,我们希望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第四点,我想说一个结论,本案学术批评和名誉权保护之间,我们按照一般的标准都没有问题,当然公众人物这个案件更不构成侵权,是一个完全政党的批评,有什么不可以。即使是交易一方,也是艺术评论家。假如说我就是交易一方,我买东西买错了我上东西骂人。刚才我提到纳西族那个案件,那个案件完全不构成侵权,这种案件经常看到这种判决。

最后一点学术批评与名誉权纠纷,不要使自己胸前或者肩膀上那个天平倾斜了。最好的办法在这样学术批评和名誉权保护纠纷当中,最好的方法公平公正,这样就不会限制表达自由。

我就说这么多,错了大家批评,谢谢。

徐迅:感谢今天所有参加讨论的专家学者,以及艺术评论家们,我们讨论非常有意义、有价值,虽然案件不复杂,问题也不复杂,涉及到的事情很大,因此我们充分的讨论非常有价值,再一次感谢各位,希望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共同来讨论有价值的案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关键字:范曾,郭庆祥,侵权,研讨会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