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艺术人物 > 曾梵志《豹》被指侵权
曾梵志《豹》被指侵权
作者:李健亚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11-05-31

曾梵志作品《豹》

斯蒂夫·温特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

画家曾梵志创作的油画《豹》刚在香港佳士得春拍上拍出3600万港元,就被曝光称其作品抄袭自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Steve Winter)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

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梵志指出,自己的创作确实从这张照片中得到灵感,但作品《豹》是经过自己艺术再创造的。

曾梵志《豹》被曝有原型摄影作品

5月28日晚,香港佳士得春拍“亚洲二十世纪及当代艺术”夜场上,曾梵志的作品频频拍出高价。其创作的《豹》更是拍出了3600万港元(3002.4万人民币),买家为中国企业家赵志军。记者了解到,该幅作品的拍卖属于当晚压轴的慈善拍卖,其拍卖收益全数捐赠给大自然保护协会。

不过,这一好消息还没过多久就蒙上了“侵权”阴影。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29日在其微博上指出,曾梵志《豹》与《国家地理》摄影师斯蒂夫·温特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有相似之处。《风雪之豹》曾获得英国野生生物摄影年赛2008年度大奖,并在《国家地理》上刊登。2009年9月4日,该作品曾在北京动物园科普馆展出过。

奚志农质疑:应尊重原作者

奚志农告诉记者,自己也是在《豹》被拍卖广为流传后才看到曾梵志的这一作品。“斯蒂夫·温特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是张著名的照片,全世界都知道,而且也做过巡展,一看就知道《风雪之豹》和曾梵志作品《豹》的关系。”

奚志农表示自己就是把两幅作品贴出来,大家对比着看就知道两者的渊源,“艺术家加入到自然保护是非常好的事,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大自然,但对原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最基本的,应该获得原作者和《国家地理》的版权同意。”

曾梵志回应:我经过了艺术再创造

曾梵志的作品《豹》创作于2010年。在这幅接近三米高的大型油画上,曾梵志描绘出一只猎豹,小心翼翼地穿越黑暗的密林。对于该作品被指抄袭,曾梵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创作时确实是从美国《国家地理》所刊登的斯蒂夫·温特的图片中得到灵感。曾梵志强调自己创作《豹》是经过了艺术再创作的,“画面中豹的眼神、意境的追求都有再创造(的成分)在里面。我只是借用了这个动物的形体,但我把动物人性化了。”

此外,曾梵志还指出,艺术家借用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这是全球艺术界都在做的事,包括安迪·沃霍,“更何况,拿这幅照片也不是用于商业上,如果是用于企业的宣传,那就要经过原作者的版权同意。而这幅作品拍卖收入全部用于捐赠。”

律师说法:是否抄袭,看借用实体部分占了多少

王九川 (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摄影作品与艺术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其判定比较复杂。

从摄影作品转化成油画,肯定会有艺术家自己创作的成分在里面。但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抄袭关系,主要还是看艺术家作品是否引用了摄影作品的实体部分,包括其题材、主题、构图和技法,类似对光的处理等方面。

关键字:曾梵志,豹,侵权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