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美术教育 > 招生简章 > 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0-12-21

一、招生面向省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本科,学制四年

招生专业

省市

文理兼收

艺术设计

浙江

12

山东

12

河南

10

安徽

10

江苏

12

三、录取原则

1.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且成绩合格。

3.高考(论坛)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论坛)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4.在以上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校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其中江苏省不分文理,不进行文化成绩折算。

四、报名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2.无色盲、色弱。

五、校考科目及计分方法、合格比例

1.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考试科目为色彩基础(默写静物)、素描基础(默写人物)、设计基础(命题表达)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校考美术成绩由考生的三门科目成绩相加而成。

2.合格比例: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发放美术考试合格证。

关键字:华东理工大学,2011,艺术设计,招生简章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