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面向省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本科,学制四年)
招生专业 |
省市 |
文理兼收 |
艺术设计 |
浙江 |
12 |
山东 |
12 | |
河南 |
10 | |
安徽 |
10 | |
江苏 |
12 |
三、录取原则
1.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且成绩合格。
3.高考(论坛)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论坛)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4.在以上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校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其中江苏省不分文理,不进行文化成绩折算。
四、报名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2.无色盲、色弱。
五、校考科目及计分方法、合格比例
1.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考试科目为色彩基础(默写静物)、素描基础(默写人物)、设计基础(命题表达)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校考美术成绩由考生的三门科目成绩相加而成。
2.合格比例: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发放美术考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