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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12-11

一、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备注
050423 影视学</TD> 影视与传媒方向</TD> 31 文理 本科 四年 影视与传媒方向含统招生16名</TD>
数字媒体方向 14
050401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文理 本科 四年  
050406 美术学</TD> 美术方向 11 文科 本科 四年  
书法方向 11 文理
050408 艺术设计 11 文理      
050409 舞蹈学</TD> 29 文理 本科 四年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3. 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可以报考。

4. 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于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报名方式: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均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 网报系统地址: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报时间:2009年1月5日-2月5日。

3. 现场照相时间:2009年2月6日—7日下午4点,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4. 确认材料:

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5. 报名及考试费用:

初试(含报名)100元,复试80元,三试80元。美术学专业(含美术、书法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三试合并收费,共计260元。

6. 专业考试准考证

经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发给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关键字:北京师范大学,09,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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