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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09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11-26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校址

校 本 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延长校区: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邮政编码:200072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20号 邮政编码:201800

三、办学层次

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 教育为重点,辅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层次办学格局。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校

五、报名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资格的学生均可报名。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1.凡报考上海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考生,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参加网上高考报名及艺术类专业统考加试报名。详见《2009年上海市艺术类考生报考指南》。

2.今年我校招生的专业中“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不参加全市统考,由学校组织校考;其余专业必须参加全市统考。统考的专业中凡报考“音乐学(数码音乐创作方向)”和“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3.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数码音乐创作方向)和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三个专业(方向)的校考报名办法:考生必须在2009年2月5日上午8:00~2月12日上午12:00登录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info.shu.edu.cn)报名并下载报名表格。

4.2月14日下午1:00~3: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考报名号、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二张、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及报名费,到上海大学校本部(上大路99号)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考务费:美术学专业70元;音乐学(数码音乐创作方向)和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方向)100元。

七、考试时间 2009年2月21日

八、专业录取总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外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学校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报考市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报考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收到学校发放的允许报考学校艺术类的通知单。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方可按学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2.在招生录取中,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详见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志愿的专业) 。

备注:(1)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文理科计划数,按照录取期间各专业所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2)本章程内的招生计划数为暂定,以《2009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九、收费标准 10000元/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十二、其他须知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66133280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公交线路:767路、767B路、110路、58路、727路(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关键字:上海大学,09,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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