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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作者: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07-09-10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以艺术的视角与独特的表现形式宣传西部人奋发努力的精神和开发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共同协办,并轮流承办的“中国西部大地情美术大展”,是中国美术家协会每二年在西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一次的大型全国性美术展览活动。现将“第四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办: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 陕西亮宝楼责任有限公司

二、协 办: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出时间:2007年12月28日

展出地点:陕西省亮宝楼(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    问:靳尚谊 杨永茂 马中平 刘文西

主    任:刘大为 刘 斌 晏 朝 杨晓阳

副 主 任:戴志祺 赵振川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民选 井汉升 邓维东 龙 瑞 李 昂 刘绍昆 宋 鸣 杨家永 杨长庚 郝 平 周荣生 罗中立 钱来忠 崔俊恒  韩书立 樊昌哲

秘 书 长:杨家永

副秘书长:樊昌哲

大展办公室主任:何虎林

办公室副主任:胡 颖 翟艺文

五、评审委员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作品征集:

1.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人物、风景、花鸟、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中国画:(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1.8米。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本展览收取作品参展费(含退件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作品参展费每件50美元。

5.展出作品约250件。

6.作品请妥当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并用挂号邮寄,以免遗失。

7.征集作品时间:2007年9月30日——2007年10月30日

8.组委会办公地址:陕西省美术家协会(西安市北大街32号)

联系人:樊昌哲 何虎林 电话:029-87279484

9.收件地址:西安市雁引路35号亮宝楼(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

“第四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办公室。

联 系 人:翟艺文 付亚峰

电话:029-82069868 029-82069878

邮编:710061

网址:<A href="http://www.sxlbl.com">www.sxlbl.com

邮箱:fyfeng369@163.com

七、奖励:

1.本展览设金、银、铜、优秀作品奖。

金奖4件,每件奖金10000元;银奖6件,每件奖金6000元;铜奖8件,每件奖金5000元;优秀作品30件,每件奖金3000元。

2.所有入选作品将颁发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3.所有获奖作品(含金、银、铜、优秀作品)作者均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4.本次展览入选作品将全部收录出版画册,凡入选者获赠画册1本。

八、退件和收藏:

1.凡获金、银、铜、优秀奖作品均由展览组委会收藏。颁发奖金后不再支付收藏费。

2.凡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支付油画人民币2000元、中国画人民币1500元,并不再退件。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给作者。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BR>

“第四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BR>姓名:

(以身份证为准) 身份证号码:

邮码、地址:

电话:

尺寸:高     cm × 宽&nbsp;    cm

画题: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信封背面右下角。

关键字:国画,油画,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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