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组委会名誉主席:刘大为、冯 远、范迪安、高 云 策展人:余根晖<BR>一、作品要求:
邀请在国画、油画、水彩画、书法、雕塑创作方面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突出成就的艺术家参与此次年展。作品须体现和代表艺术家的创作水准。
二、展出时间、地点:
2009年11月20日—25日
北京·中华世纪坛
三、学术研讨会地点:
北京·中国美术馆 2009年11月21日
四、作品评审:
由展览艺委会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参展作者需提供代表自身创作水准的作品画册、照片、光盘参加评审。评审通过之后再邮寄原作。谢绝未经评审直接送交原作的方式。
五、展品要求:
国画、书法四尺或六尺,斗方或整纸,限竖幅作品。油画宽度不超过1.2米。每位获邀艺术家展出二幅作品。
六、展品递交截稿时间:
2009年10月10日
七、参展回报:
1、出版《首届华人书画艺术年展画集》,为入展艺术家刊发8个版面,获赠画集二套。
2、出版《首届华人书画艺术年展文集》,为入展艺术家刊发一篇2000字以内的文字稿件(内容为艺术评论、从艺回忆录、艺术观点),获赠文集二套。
3、邀请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冯远为入展艺术家撰写一篇200字以内的艺术简评。
4、邀请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为入展艺术家的一幅作品题写引首。
5、由中国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中国收藏交易网首席执行官、知名艺术策展人余根晖为入展艺术家撰写一篇200字以内的艺术简评。
6、邀请入展艺术家出席在中国美术馆举行的学术研讨会(参与演讲的艺术家人选由组委会确定)。
7、由主办方中国文化部直属单位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授予入展艺术家“中外文化交流贡献奖”,在展览开幕仪式上由中国美术界领导颁奖。
8、邀请入展艺术家参加开幕仪式及其他系列活动,由主办方负责往返机票、酒店费用。
八、作品退件:
展出书画作品组委会在画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雕塑作品自行运输。
九、其他:
凡送作品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参见“神州风韵·首届华人书画艺术年展”官方网站:www.2009art.org
十、收件地址:
100098北京市海淀区太阳园9-2708室 《中国书画收藏年鉴》编辑部 余根晖收
电话:010-82138880 82139990
1350135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