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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驳刘向东:刘向东不懂法律,更不懂理论
作者:王志亮    来源:王志亮博客    日期:2010-07-09

按:我本认识刘向东,2007年一起在工作室工作过一段时间,并一直尊称其为老师。2008年去泉州开会,还专程拜访过刘向东,并接受刘向东的热情款待。在泉州见到刘向东时,我还传达高名潞先生想法,邀请刘向东参加一个正在计划中的展览,没想到被刘向东当场拒绝。可是,几个月后,他竟然将高名潞先生告上法庭。刘向东的行为使我大吃一惊,在细细阅读刘向东的文章和诉讼状后,以前对他保留的一丝尊敬也随之消失。

近日看到《对高名潞给法院的“反驳材料”的反驳》一文,发现刘向东依然在为自己的无理取闹做无力的辩解。刘向东在文章中所列22点问题,没有任何的证据(他7月6日提交的两份材料,我将随后写《质证书》给法院),绕来绕去依然没有说出他所状告的具体论据。

我下文将用大量第二人称来写作。

我想刘向东——你也明白“文如其人”“文质统一”的道理。但是你的做法却违反了这个做人的原则。高名潞先生先后在1989年现代艺术展,1998年“inside-out”展览中邀请刘向东参展,这个时间段内,请刘向东告诉我,除了你引用的范迪安先生、岛子、侯瀚如等批评家的只言片语外,还有谁给你写过评论?有谁邀请你参加过国际展览,哪怕是国内重要的大展?我查了一下,你在《象象主义艺术》中,所列四个重要群展中,有两个是高名潞先生邀请你参加的。其中“Inside-out”展览的中文名称都翻译错了,可笑。另外,我还要向所有艺术界同仁说明:是高名潞出于对你多年清贫偏居一隅,才介绍你认识德山艺术空间考先生,是高名潞提议让考先生出资帮你做个展、收藏你的作品。但在你办展览期间,高名潞先生仅仅是挂名,2007年底直到2008年5月份,高名潞先生都在美国任教。你这样忘恩负义的行为,实在可耻。(具体细节如果需要,我会邀请考先生出庭作证)2007年7月,你来高名潞亮马水晶工作室(纠正你的错误,不是亮马嘉园),名曰帮助我们作书,实际上你来之后俨然把你当成福建现代艺术运动的旗手,反复要求在《85美术运动》中增加关于你的资料,除此之外你没有做任何事情。(我同样可以找人证明)这么多年来,你的所作所为真是如曹操一般,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

刘向东——你根本就不懂法律。你不要以为自己使用了诉讼权就是懂法了,这种做法恰恰体现出你对法律的无知。你这次上诉的案件是在《著作权法》讨论范围内。你不懂,难道你的律师也没有告诉你吗?法院如何判断抄袭和侵权,律师也没有告诉你吗?通过两次开庭的情况来看,你确实不懂!那我告诉你,你应该如何做。这次开庭时,审判长已经说的很明白:你要状告高名潞抄袭你的文章,请你列表格证明哪一段话,哪一句话,有多少个汉字是重复的。如果律师没有很好的传达给你,我再次和你说一遍。审判长的意思是:著作权所认定的抄袭是指在你文章中,有哪一段话,甚至是哪一句话是和高名潞先生的“意派”相同,请列对照表格明示之,并且你得说出重合的具体汉字的字数。 你如果找不出来,对不起,你的上诉根本就没有依据。我想任何律师都知道这个程序,难道他们没有告诉你?再告诉你如何判断侵犯著作权。你首先要做的是两个剔除:第一,剔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部分;第二,剔除公用词汇;最后将剩下的内容进行对比。

刘向东,你懂了吗?

刘向东——你也不懂理论。理论是有系统,有严密逻辑的,理论不是几个名词就能说明的。我问你,你读懂《意派论》了吗?你知道意派是怎么回事了吗?不要自欺欺人地说自己的象象就是意派。关于你对象象就是意派的妄想,我想我就不用再引用你自己的原话了吧。关于意派的讨论,请你阅读鲁明军、鲍栋、何桂彦等人的文章,认真阅读、学习,如果读不懂,可以单独请教。刘向东不懂理论,还表现在对基本语言的理解能力。例如:刘向东根本就没有理解高名潞先生解释的“仪式”为何意,还说仪式是从现实中截取的。我建议刘向东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去学习一下“仪式”释义。我再问一下刘向东,“仪式=截取”?你说是汉字相同呢?还是含义相同?请解释。不然你就是一个连小学文化都没有的伪教师,请勿再误人子弟。

下面逐条反驳刘向东的胡搅蛮缠:

1、 高名潞说他从来没有读过我的“三篇文章”,这是睁眼说瞎话。二十几年来,我一有文章和作品照片都要寄给他,他答应帮我发表介绍。1990年11月14日,他回我的信,第一句就写道“文字收到”。他自己在“反驳”的文中也说我当时没写多少文章,但我写了《纽式艺术》,并肯定寄给他了。是谁在说谎,谁在瞒骗法庭?这是铁证!在这封信里所写的“存在与虚无”“自然”“生命”“超然”“暗示”都是《纽式艺术》探讨的。还有“具体的表述是操做(作)是更重要的,我细读后,暇时与你讨论。”这也证明这是一篇文章。他也说我当时完整的文章就一两篇。仅就他瞒骗法院和公众就可以断定他的问题的严重性,自然他的其他言论也就没有价值可言,但我还是有耐心再分析一些问题的。

我再次警告刘向东,不要再诽谤。请你搞清楚,“存在与虚无”“自然”“生命”“超然”“暗示”很多人在80年代都探讨过,仅存在主义哲学就讨论过“存在与虚无”无数次。高名潞先生早在1985年就提出了“生命流”的概念,难道这是你“纽式艺术”的专利?你无从证明你是否寄给高名潞等人这篇文章。在这里,我再次建议你:在你没有解决公用词汇问题和侵权表格的情况下,这些细节无从谈起。

2、高名潞用轻视的语气说我的文章只是“艺术观”的简单陈述。评价我的水平没关系,但“水平不高”却有人抄袭。说我的文章只是只言片语,但我却在两三千字里面就包括了所有“象象”(包括“纽式”)的艺术特征,不用他那么麻烦。一句话能说清为什么要说百句?历史上艺术家关于流派的宣言大都是这样的,这不用我教高名潞。大多数概念,当然每天都有无数人在用,他高名潞的这些概念和众人一样散落在他的很多文章中,但关键是我在短短的三篇文章中就清晰地罗列并写明了,而他是等到2009年6月的《意派论》才罗列出来的。而我最迟也在2001年和2008年2月就正式发表了,是有系统的艺术特征的。不只要看概念,而且要看逻辑结构,这用我教他吗?

你——刘向东的纽式艺术有什么逻辑结构?无非是对你自己艺术的说明。你也知道你是“罗列”?“意派”可不是“罗列”,你搞清楚。并且,意派用了多少词汇,你查过吗?再次交给你点艺术史常识:历史上没有一个艺术家像你刘向东一样无耻地将自己一个人标榜为一个主义。“流派”你知道吗?告诉你,流派不是只一个人!再指正你一个错误,你2001年发表的是《纽式》,不是象象,你提供给法庭的证据目录是在欺骗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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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刘向东,高名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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