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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洱海天色”全国绘画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08-03-31

“大理好风光,世界共分享”、“苍山湖水共天色”成为大理人的经营文化大理的理念。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以艺术形式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中国书画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我们特举办“洱海天色”全国绘画书法作品展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大理民进书画院

二、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参赛作品要求:(1)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以歌颂祖国,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2)书法内容以诗词佳句为主。绘画题材不限,山水、人物、花鸟皆可,自作诗词佳句也行,尤其欢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主题内容。(3)书画作品的尺寸不限。(4)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清楚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四、作品评选原则:公正、公平、公开。考虑回避原则,展览评委会名单暂不公布。

五、奖励:

1、本展赛分设绘画、书法两大组别的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邀请部分获等级奖者参加开幕活动。获等级奖者发给一定的稿酬或奖金。

2、参赛作品所有权归大展组委会并出版书画集。

3、展出时间:2008年8月奥运会期间。

六、本次展赛不收取作品参评费,作品不退稿,但均有回复,所有评选结果、证书及时通知作者。(中国书协、美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特邀参加,直接进入终评)

七、收件地址:云南省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民主党派综合楼民进大理州委办公室 林翠 收

邮编:671000 电话:0872-2428079

电子信箱:<A href="mailto:mjdlzw@163.com">mjdlzw@163.com

八、凡参加本活动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大展法律顾问:郭兆龙律师(执业证号:531101111990)

十、媒体支持:《中国书画报》、《美术报》、《书法报》、《书法导报》。

大理“洱海天色”全国绘画书法展组委会

关键字:绘画,书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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