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评论 > 学术观点 > 论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批评之间的关系
论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批评之间的关系
作者:傅德锋 张全义    来源:《美术报》    日期:2010-08-21

庄辉 书法 选自《墨香世博·美好淮安》书法美术作品展

对于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批评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很多人往往在认识和理解方面存在很多误区,至少是对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一种本质的认识。关于理论和实践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毛泽东主席曾经讲过一句很精辟的话,那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正因为这句话,很多人在对待艺术创作和艺术理论批评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当代书法界存在着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那就是书法创作和理论批评三者之间的各自为阵、互不买账。书法家往往认为,书法理论批评家们的喋喋不休的说教只不过是一些空洞的理论,书法的实际成果最终要通过创作实践来体现,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讲的“要通过作品来说话”。这种想法,就某种特殊的意义而言,确实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我们要还历史一个真实面目的话,至少我认为这种认识是不够全面的,也是对书法理论和批评的一种不公。

其实,对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我们不能做机械的理解。由于不同的理论在实践当中会有不同的验证和体现,所以我们对不同的理论思想在相应的历史时段所起的实际作用应该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然理论会指导实践,那么它反过来也会误导实践。所以,我们需要搞清楚问题的关键是,你所认可和采纳的理论批评意见或者是思想是否具有真正的指导意义。即便是一个不够科学甚至是一个错误的理论,它在某种意义上也会对人们起到一个反面的认识和指导作用。

目前有很多人认为,如果你不具备一流的创作水准,你就没有资格评论一流的书法家。或者说,你不具备相应的创作水准,你就无法展开你的理论批评。甚至于有人据此对从事理论批评者抱有一种极端的不屑和轻视心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看法是,对于当今书坛大量存在的那些伪理论伪批评,我们完全有必要揭穿它们的真实面目。但对于真正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艺术理论批评我们却不可以等闲视之。

书法理论和书法批评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存在,理论批评一方面需要以实践作为基础,但它又不完全取决于实践。它来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打个比方,我们大家很多都熟读过《三国演义》,论打斗,人们往往就理解为是“舞刀弄枪”,就蜀国而言,诸葛亮和刘备的武艺应该不会在“关张赵马黄”五虎上将之上,但试问诸位,如果没有刘备的号召力和诸葛亮制订的战略方针,仅凭五虎上将依靠武艺冲锋陷阵打打杀杀,能够取得决定性胜利进而和孙、曹三分天下吗?再比如,毛泽东主席在战术上未必绝对高于十大元帅,但没有他在战略上的高瞻远瞩统筹兼顾,那中国革命的结果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

我们说孙过庭是理论和实践互相结合的一个书法大家,乃是因为他的一纸《书谱》,既是创作典范,又是理论楷模,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事例。但《书法雅言》的作者项穆呢?《书断》的作者张怀瓘呢?《艺概 书概》的作者刘熙载呢?他们并没有和他们的书法理论相对应的书法作品传世,但并无损于他们作为杰出的书法理论家的历史地位。所以说,构成中国书法史的不仅仅是指那些经典书法作品,更应当包括那些经典书论和民间的书法作品和历史文献。如果有人认为,中国书法发展史只是一部中国书法创作史,而把书法理论和书法批评排斥在外的话,这是绝对不符合历史真实的,也是对历史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做些分析和梳理。

真正使书法成为一门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自觉艺术,是从魏晋时期开始的,是以钟繇、王羲之、王献之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魏晋及后来的南北朝时代的杰出书法家、书论家,通过他们的共同努力,才使中国书法从文人士大夫的书斋雅玩进一步上升为一门集创作、理论、批评三者为一体的艺术体系。

关键字:书法创作,书法理论,批评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