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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纠纷案判决
作者:李元臣    来源:《大连法制报》    日期:2012-01-11

郭庆祥手拿范曾“流水线作画”作品向公众声明

范曾流水线作画《老子出关图》

编者按 随着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侵害案终审结果的公布,耗时一年多、在舆论中引起诸多关注的“范郭案”终于尘埃落定。范曾赢了,郭庆祥输了,这是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结果。然而,在这场横贯文艺界、法学界、甚至新闻界的争端中,赢了官司的范曾真就是最后的赢家吗?

纵观这场纠纷的发展进程及相关事件所呈现的导向与结果,人们不难看出,范曾虽然赢了官司,但郭庆祥反倒成了公众心目中的赢家。随着人们逐渐了解了“流水线作画”出炉的过程,理解了“艺术批评”究竟是何概念,倾听了郭庆祥为使公众能分辨艺术真伪所作出的呐喊,郭庆祥的名字在很多人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可以说,郭庆祥在这场声势巨大的纠纷中“输了官司、赢了喝彩”,而反观范曾倒是“赢了官司、输了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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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纠纷一案终审判决的声明

郭庆祥

因我的一篇评论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不点名地批评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某些浮躁现象,被范曾对号入座认为批评的就是他本人,而以所谓名誉侵害把我告上法院。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特此声明如下:

1、我坚持认为此文中描述的在当前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已经证明,范曾对号入座以及其“流水线生产作画”现象正是当前“伪艺术”的典型代表。这种“流水线”生产的产品,就是范曾自己把自己当成了“复印机”,按模式化、标准化批量复制生产的绘画产品,根本就不是艺术创造,而是彻底的“伪艺术”。同时,这些“伪艺术”又被其包装成高价格的“艺术品”,在社会上既误导了艺术欣赏,也侵害了广大购买者的利益。包括我在内的许许多多从业者,都有责任对其欺骗行为提出批评和揭开真实的面目。

2、我坚持认为,作为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的公众人物,理应受到公众的监督,包括行为规范和人品道德。允许范曾说自己才能“坐四望五”,自封“大师”,难道我不能批评他“才能平平”、“炫才露己”?允许范曾投机钻营,难道我不能批评他“虚伪”?

3、我坚持认为,撰写批评文章就是要敢于说真话、敢于投枪匕首。“吹捧”和“迎合”不是真正的批评!它们会导致美术创作因功利目的而毫无艺术价值。批评文章就是要有感而发,谈自身的感受和切身体会。我揭露不健康的和愚弄大众的文化怪现象,其出发点,就是要让大家明白怎样才是真正的艺术和艺术家,同时唤醒大众对艺术审美、艺术鉴赏的正确认识和提高。

4、我坚持认为,“笔墨官司”理应“笔墨打”。我批评了范曾从“作品”到“人品”的各种现象,如果他认为我所说的不符合真实情况,虚构或夸大事实,他完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发表文章,批驳和批评我,相信他也有这个能力。

最后,终审虽然维持原判,但我在此郑重声明:我不会向范曾作出任何形式的道歉。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判。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郭庆祥手拿范曾“流水线作画”作品向公众声明。

关键字:范曾,郭庆祥,流水线作画,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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