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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祥范曾之争 两人二审拒绝旁听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日期:2011-09-08

范曾

郭庆祥

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审理被指程序不当

备受关注的“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原本前天应在北京公开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以“只是谈话,不是开庭”为由,拒绝媒体进庭旁听。在庭审结束后,郭庆祥一方拒绝在法院调解,法官宣布不再另行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郭庆祥的代理律师富敏荣昨天认为,该案的两次审理都存在程序不当:“整个程序是按开庭程序进行的,名义上是谈话,实际就是开庭。一审法院没有公开宣判,而是把判决书邮寄给我们;二审违背最高法院提倡的公开审判原则。法律规定只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提出获准后,才不允许旁听,而此案显然三种情况都不符合。”

范曾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谈话后表示,目前范曾人在法国,他坚持希望二审可以维持原判。

今年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郭庆祥发表的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一审判决在文艺评论界引起巨大反响,被认为是“流水线作业”打败艺术批评。

富敏荣昨天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无担忧,如果官司输了,将依法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郭庆祥昨天则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即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与名誉侵权的法律界限究竟在哪里。这场官司的意义在于让大众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艺术美和艺术价值,什么是骗人的伪艺术,艺术家采用流水线作画,没有了情感和时代精神,就同工匠无异,他的创作也就成了商业产品。” 新浪针对此事进行的投票显示,79%的人认为郭庆祥的批评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14.2%的人认为不属于,6.8%的人认为很难说。

关键字:郭庆祥,范曾,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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