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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辉煌浦东”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作者: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1-04-17

为讴歌浦东改革开放二十周年,全面展示浦东开发开放成果,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上海书画院将共同在上海市举办《2011年 “辉煌浦东”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上海书画院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冯远、杨益萍、陈佩秋
主    任:吴长江、迟志刚
副 主 任:刘健、乐震文、陈琪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中一、杜军、李伟、张桂铭、张宏、陈家泠、赵郁仪、徐立铨、龚继先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军、徐立铨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李伟、王中一
展览编辑:刘天宇、张宏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1年9月中旬

五、展出地点:上海浦东图书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140件,共计展出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收藏作品本着作者自愿为原则。
2、优秀作品60件,每件酬金8000元;入选作品140件,每件酬金4000元。作品不再退件,全部由组委会所有。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止。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682
收件人:刘天宇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1年4月

关键字:辉煌浦东,中国画,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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