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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作者: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08-02-26

为隆重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决定举办“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O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本次展览以弘扬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坚持出作品出人才,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发生的巨大会化和突出成就增强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检阅改革开放吋代我国的美术创作水平与成果。以此进一步促进和谐针会的建设和美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美术馆

二、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 2008年8月1日--20日

展出地址:广东美术馆

三、  作品内容

作品需反映改革开放30周年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成果.表现通过改革开放给社会及人们的精神、物质生活所带来的深刻变化,讴歌改革开放以来各十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四、作品要求

1、凡自2004年第十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

2、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画。

3、作品尺寸:

中国画、油画:作品宽和高装裱、 配框后下超过2米。特殊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美展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送评。

版画、水彩画:作品装框后宽和高均不超过1.8米。

雕塑作品高、长、宽均不超过1.5水,超出规定重量和尺寸的大型雕塑可展出缩样,并须附加原作照片,照片尺雨不小于20寸。

五、作品评选、评奖

由评委会评出入选和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均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六、送交作品参评办法

1.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作品照片尺寸为7寸,每人限寄送2幅作品照片,所寄作品照片背面请注明题目、画种、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寄送作品照片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止,同时每輻作品照片通过邮局汇初评费80元。初评入围者接电话通知邮寄原作参加终评,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寄送作品照片及汇初评费地址为:

广州市芳村大道白鹅谭(下市直街1号)信义国际会馆11号楼广东省美协艺术中心

邮此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542173、81642187

联系人:林薇

2.初评入围作品将及时通知作者寄送原作进行复评。

3.组季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展览结束在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后广东将考虑收藏部分作品,其余参展作品均退还本人,(收藏办法另议).

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八、咨询电话:马新林(北京)010--65389185、65001854  王永(广州)  020—38486551、38486885

关键字:改革开放,国画,油画,雕塑,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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