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东方艺术·大家》2011年6月第231期
《东方艺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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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出逃,还是出逃的自由?——陈曦的双重境遇与对立选择

陈曦在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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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对自己十几年来的艺术追求概括为“自由出逃”,并以这一说法为即将出版的专集命名。她的这一命名显然符合其对自己努力的认识,并揭示出作为一个艺术家,尤其是女性艺术家,两个既有关联又不无对立的目标,那就是自由与出逃。

自由是所有艺术家不可或缺的底气,更是一种惯习。追求自由具有先天的合法性,尤其表现在艺术上。佛洛依德在一百多年前就宣称,梦是被压抑的愿望经伪装后的变相满足。很快,这位早年狂热迷恋催眠术的精神病医师发现,艺术其实就是现实中的梦。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惊讶地发现,艺术具有他所论证的梦的全部性质:艺术就是一种白日梦,一种物质化了的梦,一种具有形式意味的梦。梦中的伪装术,在艺术则变成了吸引审美关注的外在形式,伪装中的内容成为艺术的母题,而梦中的含义,就构成了艺术的情绪与意义。结果,这位本来只属于精神病学范畴的奇特医师,居然开始把探索的兴趣投向了艺术领域,以求解决在梦中无法解决的困境。

一百多年过去了,今天几乎没有人会认真对待当年佛洛依德关于艺术的主张,但这不等于说佛氏的观点就完全过时了,尽管我们已经拥有更为精致的对艺术的解释,但艺术就是一场梦,或者说艺术等于一场梦,这样的主张,始终潜移默化在众多艺术家的内心,让他们或她们放心大胆地把梦中的一切变成眼前的现实。只是,在非理论化的自我描述中,这一把梦变成现实的过程,一般而言,就是追求自由的过程。事实上的确如此,在幻想中,没有比梦更自由的天地;在现实中,也没有比艺术更为自由的存在。所以,我们很少看到不追求自由的艺术家。那些宣称“戴着镣铐跳舞”的写旧诗的人们,他们的目的其实也在“跳舞”而不是“镣铐”,只是,他们愿意享受双脚被铐而又必须起脚颠狂的特殊快感而已。从这一点看,艺术和自由几乎是同义语。

不过,从佛氏角度谈论艺术与自由的关系,几乎是一种理性描述,和活生生的存在,也就是艺术家所面临的困境,以及为解决这一困境所做的具体挣扎,有时居然风马牛不相及。陈曦追求自由,但她的自由却常常表现为一种出逃,表现为一种路上的感觉,除非她不置身在一种出逃的境遇中,否则,对自由的感受就会太过抽象。事实是,自由并不抽象,更不哲学,自由很具体,也很感性。

年轻的加谬说,我存在,所以我反抗,我反抗,所以我存在。这说明人一出生就“先天”地缺少自由。萨特更说,人的出生是偶然事件,我们是被抛向一个成人社会中的,所以我们没有本质,我们是在一出生时被别人本质化的存在,我们是被本质化的一群。这些泛滥于上世纪中叶的存在主义观念,深深地烙进一代又一代偶然出生的人们的内心,尤其是烙在那些几乎一出生就注定要从事艺术的人们的内心。我没有详细了解陈曦的过去,她的出生,她的家庭,她的青春情怀,但依据推理,我大致能猜想出她过去的某种状态。有三种关系谁也逃脱不了,一是家庭伦理秩序代际关系,一是学校知识承传的师生关系,一是社会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这三种关系,代际关系、师生关系以及等级关系,构成了规训一个人成长的基本背景,也促成了人生的最初反抗,并使其中的敏感者变得早熟,又因这早熟而伤感,而颓废,而放纵。在这里,所谓早熟,在我看来,是指过早体会到自由空气之稀缺,在代际、师生与等级中艰于呼吸,否则,追求不会变成颠狂,变成神经质般令人讨厌的质疑与反叛,变成适当或不适当的自我摧残。